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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石化89万吨/年芳烃项目系统配套第二油品码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九江石化89万吨/年芳烃项目系统配套第二油品码头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20]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绿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九江石化89万吨/年芳烃项目系统配套第二油品码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九江石化89万吨/年芳烃项目系统配套第二油品码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共改造1个5000吨级化学品泊位,年吞吐量110万吨(其中对二甲苯100万吨,混合二甲苯1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115万吨,利旧使用原有长江岸线150m。
2.4建设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估算4810.7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总费用暂估价定为4103.95万元。
2.5计划工期:
①总工期:360天,总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工期和采购、施工工期,总工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开始工作日期以本工程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岸线和安全论证批复之日算起。
②勘察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工期:100天。
③采购、施工工期:260天。
2.6标段划分: / 。
2.7标段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分界线在引桥根部,分界线岸侧陆域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分界线江侧码头部分为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如下:
①勘察设计(包括专项设计):承担本工程除陆域部分之外的码头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地质勘察工作(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地质勘察报告、第三方勘察外业见证及第三方勘查图纸审查。);(2)初步设计(提供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与材料、工程概算、设计图纸);(3)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5)消防设计专篇;(6)防洪补救措施专项设计;(7)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8)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专篇;(9)航道设计专项等。(10)施工图设计;(11)施工图预算;(12)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咨询(包含第三方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13)趸船设计及船级社图审;(14)开工前海事评估报告;(15)施工期和运营期专用航标设置方案;(16)竣工图编制;
②采购、施工:承担本工程除陆域部分外的采购、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钢引桥施工;(2)墩台及撑杆墩施工;(3)港池开挖施工;(4)趸船设备购置及安装;(5)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6)动力设备购置及安装;(7)供电照明设备购置及安装;(8)自动控制设备购置及安装;(9)信息与通信设备购置及安装;(10)给排水消防购置及安装;(11)环保工程及劳动安全卫生;(12)本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措施等。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 个标段。
2.9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持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或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以来有5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提供 2016年至2018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6)其他 无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由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者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参与过5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近5 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有5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近5 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有5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勘察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近5 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有码头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 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有码头工程安全负责人工作经验(若交工验收证书未能体现其工作经验,则提供发包人开具的证明材料)。
(6)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近5 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有码头工程采购负责人工作经验(若交工验收证书未能体现其工作经验,则提供发包人开具的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05 月13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年 05 月 19日 23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交易系统中报名(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于 2020年 05 月13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年 05 月 19 日 23 时 59分(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从其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年 06月 03 日 09 时 00分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