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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紫溪水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山县紫溪水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厅文件经赣水防字【2020】2号、铅府办字【2019】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铅山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铅山县武夷山镇的石垄村、紫溪乡的火星村、石塘镇的尤田村。
2.2 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
2.4 招标金额:详见工程一览表
2.5 计划工期: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84 日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0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担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或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根据诚信的原则,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6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铅山县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7.9开标时参与投标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循场内秩序。进入开标现场提供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铅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铅山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建设项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