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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两所一队”及连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吉安县“两所一队”及连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交易已由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交易人为吉安县公安局,项目资金上级拔款,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项目概况:①新建吉安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占地面积约179亩,其中看守所新建业务楼一栋、附属楼一栋、审讯室及监舍一栋、配套基础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拘留所新建拘室业务用房一栋,附属楼一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②“两所一队”连接道路建设项目;新建一条长137.1米、路基宽10米的连接道路。
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管道、人行道、绿化、亮化、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包括方案设计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等。
项目名称:吉安县“两所一队”及连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位置: 梅塘镇河源村
规划范围: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9亩,新建吉安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楼、附属楼、审讯室、及监舍、配套基础设施、连接道路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工程总投资10800元,设计控制价62.69万元。
交易范围:本项目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工作等。
编制服务期限:15日历天(中标后7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
3.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为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响应单位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交易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交易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响应人通过CA数字证书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非网上开评标)下载交易文件等资料,并按交易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后直接响应。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4日15:30 整,地点为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它说明事项:
8.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2重要事项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投标人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个投标企业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投标人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湖北重点疫区人员在参加开标前须在吉安县隔离满14天以上,在进入交易场地时须提供隔离证明材料。
9.联系方式
交易人:吉安县公安局 交易代理机构:吉安嘉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人: 朱女士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电话: ******
吉安县公安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