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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塘三、五路路灯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中心-SHC2020-021
2、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要求 |
项目预算 |
项目工期 |
1 |
大塘三、五路路灯 |
1 |
批 |
项目要求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四部分; |
302800元 |
在签订合同后2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
3、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投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供应商须添加“其他类型投标人”身份方可下载询价通知书。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⑷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⑸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⑹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⑺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
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和原则
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见询价通知书第二部分第7条)。
6、报名方式及时间:
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7、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项目→下载询价通知书。
8、保证金的递交:
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9、响应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东侧)。
10、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日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
2020年7月2日15:00(北京时间)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涛
电话:******
联系地址:宜春大道60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林桠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
1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15、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