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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蓉江新区征收搬迁办公室的委托,对其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H2020-RJ-G00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品目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及范围 |
数量 |
单位 |
一 |
评估服务项目 (国内服务) |
房地产评估公司服务要求及范围: 1、服务期限:3年; 2、承担赣州蓉江新区项目进行房地产评估;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三、项目采购需求。 |
4 |
家 |
二 |
资产评估公司服务要求及范围: 1、服务期限:3年; 2、承担赣州蓉江新区项目进行资产评估;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三、项目采购需求。 |
8 |
家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的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条件
品目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资质。(投标文件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品目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资质。(投标文件内提供备案公告函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4日(工作日)在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4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非现金形式所致单位为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或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各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按采购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采购人按项目支付评估费,需在完成项目评估并签订征收搬迁协议的情况下支付本项目评估费,中标人需要在付款前提供完整申报资料及正式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计息。(品目一:付费标准:房地产评估付费标准参照《江西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赣价经字收费字[1996]71号)文件的 80%支付。品目二:资产评估付费标准参照《江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赣发改收费字[2011]3008 号)文件的 80%支付。)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各品目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新冠肺炎防控注意事项: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项目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号)的规定,来自湖北等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外地来赣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进行入赣二维码登记。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将不能参加会议,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十二)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
电 话:****** ******
邮 箱:gzs_jh@163.com
联 系 人:刘媛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江南支行
户 名: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 0110 0689 0000 0220
采购单位:赣州市蓉江新区征收搬迁办公室
地 址:赣州市蓉江新区
联 系 人:肖海
电 话:******
网 址:******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