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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采购的240L连卷垃圾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40L连卷垃圾袋 项目编号:海康-YC2020-00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48元 二、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个) 240L连卷 垃圾袋 1、八折连卷底封袋; 2、尺寸(mm):长≥1450、宽≥1200、厚≥0.03; 3、规格:每卷20个; 4、重量:≥98g/个; 5、原料为高压聚乙烯原材料,禁止使用再生废料; 注: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个 注: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样品要求的垃圾袋一卷(20个),样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策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四、资质审核(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2、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5、提供在交易系统打印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 致)。 以上1-6项资质审核所需资料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拟投标人须在2020年4 月1 日至2020年 4 月8 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网站中添加“其他(投标人)”身份方可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投标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请各投标人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青 联系电话:****** 地址:宜阳大道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燕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4栋三单元406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 (宜阳大厦三楼)。 九、其它说明事项 1、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单位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2、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3、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信息时间算起。 4、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开评标监控信息登记表》原件(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特别要求如下: (1)投标人员若来自湖北省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4天到达开标所在地,并进行当地集中隔离; (2)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症状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4)未佩戴口罩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5)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