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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阜蒙县汤头河(七家子镇至蜘蛛山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阜新市水利局 以阜水规计【2020】4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省级以上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名称:阜蒙县汤头河(七家子镇至蜘蛛山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2.2建设地点:下游起于上游始于七家子镇,下游止于蜘蛛山镇,详见招标范围; 2.3建设内容:河道护岸工程、植物措施、河道疏浚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类型:水利工程。 2.5招标范围:河道护岸工程2.225km,范围为L8(桩号0+000~桩号0+255)段、L7(桩号0+000~桩号0+308)段、R8(桩号0+000~桩号0+203)段、R7(桩号0+000~桩号0+263)段、L6(桩号0+000~桩号0+224)段、L5(桩号0+000~桩号0+655)段、R6(桩号0+000~桩号0+261)段;植物措施1.11km,范围为Z6(桩号0+000~桩号0+268)、Z5(桩号0+000~桩号0+197)、Z4(桩号0+000~桩号0+341)、Z3(桩号0+000~桩号0+304);河道疏浚范围为干流桩号26+436~21+600。(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开工:2021年4月1日,竣工:2021年12月31日。 2.7质量目标:合格。 2.8合同估算价:655万元。 2.9本项目阜蒙县汤头河(七家子镇至蜘蛛山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共分为4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资格的部门或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保证金5.2万元; 4.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进行交纳。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月 29 日至2021年 2 月 2日, 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街三纬路1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2月 24日9 时00分,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南环路22号 邮 编:123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街三纬路16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人电话:******转8006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矿区支行 账 户: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 号:************ 2021年 1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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