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设计、采购、运营、施工总承包(EPC+O)项目(四次招标)答疑纪要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招标文件条文:运营单位为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范围包含污水处理运营资质等。存在的疑问:一般各家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都不直接反映污水处理运营字眼。本项如投标单位对应评标办法提供(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证书或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水污染治理认证证书)的资质证书是否有效?还是必须要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反映污水处理运营范围才有效?
答:有效。
问题二、招标文件条文:投标人具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资质(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证书或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水污染治理认证证书),一级得4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1分。无认证证书的不得分,满分4分(提供证书原件)。存在的疑问:我司为浙江省环保企业,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水污染治理认证证书不分一、二、三级,而是按甲、乙级划分。请问此种情形是按无认证证书认定?还是按甲级对应一级、乙级对应二级认定?
答:经对比各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水污染治理)认定等级管理制度,确因各省等级认证情况不同,无法按等级打分,现调整为投标人具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资质(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证书或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水污染治理认证证书)均得4分,但各潜在投标人须满足专业类别和本次招标(5000m3/d)规模。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保持不变,特此通知!
瑞金市红井水利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