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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医院新东区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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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26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新东区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花桥东路以南,桃溪东路以北,鹿起路以东,华山路以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人民医院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桃溪东路与鹿起路交叉口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为舒城县人民医院东区扩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总承包,舒城县人民医院新东区扩建项目位于现舒城县人民医院东侧,项目用地面积约128.85亩,拟新建建筑面积约194925㎡,项目总投资额约10亿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十、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含各类报审报批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含舒城县外限制投标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披露有效期限内),均可以参加投标。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 2020年 01月至 2020 年3月份(共 3 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20 年01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 3 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 3 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且符合执业年限要求,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新建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须结合现有院区情况综合进行设计),新建地块(含现有院区与扩建院区的连接工程,不含预留发展用地)的专题报告编制(绿色建筑及节能评估、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地震安全性评价、卫生学评价报告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其他前期手续(但不含可研和环评报告编制))、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建模、设计修改、建设期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消防、高低压配电、弱电智能化、亮化、室外管网、道路景观、配套综合管线、物流传输系统、室内外装饰装修、标志标识、污水处理、人防、放射防护、医疗气体、静配中心、医疗污废水处理、洁净手术部、ICU、消毒供应中心、净化工程、高压氧舱、绿色建筑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配套专业深化设计。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1日0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注:①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③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 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④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3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06月01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05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0年05月06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0年05月21日0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设计负责人信息、企业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企业和设计负责人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查验的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备注第2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9、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 7 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咨询提问途径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3、鉴于本项目设计要求较高,招标人若需要对外地类似项目进行考察,中标人必须派遣设计团队进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自理,含在设计报价中。 14、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我县质安监督部门要求,在工程设计交底、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中间验收、竣工初验、预验收、竣工验收、综合验收,以及在招标人部门负责人组织的技术会议中,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持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因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场的,各类验收和会议将取消,由此带来的后果及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并扣除违约金。请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理性投标。(设计交底会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5000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中间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3000元;竣工初验、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4000元;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5000元;招标人部门负责人组织的技术会议中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3000元;招标人单位负责人组织的技术会议中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5000元。)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伍 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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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舒城县人民医院新东区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相关潜在投标人关于舒城县人民医院新东区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招标编号:E34******26001)的疑问已收悉,现做出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一:能否提供原医院的图纸? 回复一:现提供医院现有院区的平面布置图(见附件),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搜集。 疑问二:新老医院科室划分有何需求? 回复二:医院现状及设计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章节约定,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并根据医院医疗工艺流程方案设计等相关内容自行设计方案。 疑问三: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设计奖也属于国家级,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三: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四:投资额8亿元医院证明,发改委批文或业主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四:予以认可。 本项目开标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由原“2020年5月21日09时00分”延期至“2020年05月29日09时00分”,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到账时间由原“2020年6月1日17时00分”延期至 “2020年6月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变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人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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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医院新东区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舒城县人民医院新东区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项目编号 E34******26001 标段名称 舒城县人民医院新东区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标段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