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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袁州区扶贫办公室的委托,就宜春市袁州区精准防贫保险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YZQ2020-01
2、项目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保险 期限 |
投保人数 |
保险费 |
预算金额 |
宜春市袁州区精准防贫保险项目 |
项目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三年 |
41935人 |
45元/人/年 |
******元/三年 |
备注 |
防贫保险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拟按照全区农村人口5%的比例确定,每年保费以年底最终参保人数为准。 |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人应为保险机构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6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7符合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②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9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9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⑨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⑩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采购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解密。
4、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5、评标方法和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
6、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1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7、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必须采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8、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0、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20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1、开标时间:2020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采购单位:宜春市袁州区扶贫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贺庆
联系电话:******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厦东505室
13、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易微婕
地 址: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中座433
14、监督部门:宜春市袁州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795-******
15、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袁州区扶贫办公室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