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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赣南大道四标段:康东大桥东~秀峰大道段(南康Ⅰ标段)地质勘察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南康(勘)招字〔2020〕第002号
一、勘察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赣南大道四标段:康东大桥东~秀峰大道段(南康Ⅰ标段)地质勘察工程;
3.工程地址:赣州市南康区;
4.工程规模:本工程快速路西起康东大桥,东至秀峰大道,桩号范围为ZLK5+542.610~ZLK9+980.000,快速路总长度约 4.44km,建安费约 9.65 亿,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等;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本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约9.65亿元,勘察费约147.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勘察工期:2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对应工程的钻探、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取水土样试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岩土勘察、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出具岩土工程的评价和施工要点等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根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基础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基础类型、基础形式、基础处理、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
9.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的要求,同时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者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或者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及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勘察单位必须在2015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勘察合同价为110万元及以上路桥项目(含城市桥梁或公路桥梁或铁路桥梁)的勘察业绩。
4.拟派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且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或水工环保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5.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8.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或被列入赣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7月12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四、其他
1.相关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 号文)文件规定执行。
2.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3.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投标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为有效防范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本项目招标特作如下规定,请投标人投标时慎重考虑并严格遵守:(1)实行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机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业绩、限制投标、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其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中标人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核实,经核实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实行投标前承诺和中标后约谈告诫机制。投标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亲自签订《承诺书》,对不虚假投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人员到岗履职等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投标资格不合格。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副总以上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对严格兑现投标承诺进行会谈、告诫和签约,必要时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核查其履职能力,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区扫黑办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招标单位: 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管运标
联 系 人: 杜苗鸿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林建平
联 系 人: 张全海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