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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龙津湖建筑渣土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丰城市龙津湖建筑渣土运营有限公司装载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CCT-2020-QT-002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需求 |
备注 |
|
丰城市龙津湖建筑渣土运营有限公司装载机采购项目 |
1 |
台 |
36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 |
|
3、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领取报名回执单时间为:2020年06月15日上午9:00-11:30至2020年06月17日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下载文件后需提供资格要求材料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报名回执单,否则报名无效。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3日下午14:30整 (北京时间)
7、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8、开标地点:丰城市第二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6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缴纳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保证金需注明:“公司简称+招标编号”
注: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10、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艳梅 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金中环小区B125-167门面
11、采购单位:丰城市龙津湖建筑渣土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邱丽莎 ******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