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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746号计划,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就其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南康机场快速路(南康区段I标段)交通项目货物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ZNB2019-NK-G018-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南康机场快速路(南康区段I标段)交通项目货物安装采购 |
1 |
项 |
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南康机场快速路(南康区段I标段)交通项目货物安装采购 ,主要范围北接赣丰线,南至上犹江北侧,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南康机场快速路(南康区段I标段)桩号范围为K0+571.043~K1+840,全长1268.957m,为南北方向道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
******.03 |
注:1、本项目预算包含工程所涉及人工、材料、机械费、设施费、规费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总价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但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4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04月30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不接受多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05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一)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十二)付款方法:项目经验收合格后,财政拨款到账后凭采购办划账通知,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壹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因发包人无法提供施工场地或其它客观原因导致中标方无法按期完工并竣工验收的,为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可按工程进度预付部分款项,具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处理。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
(十四)已报名和下载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6)《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十六)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
传真:******
邮箱: ******
联系人:李娟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
地址:南康区金赣西路原赣南卷烟厂
电话:******
联系人:钟女士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