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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紫溪水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山县紫溪水防洪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铅山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铅山县武夷山镇的石垄村、紫溪乡的火星村、石塘镇的尤田村。
2.2招标规模:本工程招标金额(要约价)160000.00元。
2.3计划工期: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84 日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 1个监理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人员要求: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现场监理人员配置:1名监理工程师和1名监理员(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线下交易方式,报价承诺法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非网上开评标”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20日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非网上开评标业务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7月20日15时00分整,地点为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7.4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铅山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铅山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建设项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俞女士
电 话:******
监督机构:铅山县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