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青原苑小区改造工程招标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12.1.1招标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9条中第⑨点“⑨本工程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及通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政策,鉴于投标单位无法缴纳二月份的社保,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及通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的社保证明时限为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
现修改为:“⑨本工程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及通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青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日